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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重污染期间武清区单双号限行的温馨提示 2016-12-16

京滨工业园提醒您,限行期间请做好车辆出行安排。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689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决定,我市自2016121620时起至2016122124时止,启动重度污染天气Ⅰ级响应,在外环线(含)以内道路实行中型、重型柴油货运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柴油货运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全天禁止在外环线(含)以内道路行驶。

二、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行驶,即:121620时到24时,双号通行;12170时到24时,单号通行;12180时到24时,双号通行;12190时到24时,单号通行;12200时到24时,双号通行;12210时到24时,单号通行。

三、以下车辆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新能源汽车。

四、违反限行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上述限行措施实施期间,本市暂停实施机动车尾号轮换限行措施,现行的其他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继续实施,12220时起恢复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限行尾号为38)。

图片1.png 

Ⅰ级响应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倡导工厂、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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