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现接到《市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津政发明电〔2018〕33号)、《武清区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叠加冬季供暖等污染排放因素,预计2018年11月13日至15日期间,将出现区域性重污染天气。按照生态环境部启动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从11月13日12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现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请园区各企业按照《武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本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11月13日12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