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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滨工业园河长制工作制度 2017-12-22

为落实武清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部署,加快建立园区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并按照《区河长办关于印发武清区河长制会议制度等13项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一、会议制度。

以河长制办公室为平台,建立各成员部门参加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协调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综合考核、联合执法等方式,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共同推进河道管理保护工作。

1、会议由园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园区级总河长,河长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2、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3、会议事项: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导园区两条河道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4、会议议定事项由有关园区级责任部门责任人分别落实。


二、信息共享。

建立园区河道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微信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晋元道景观渠和民旺道景观渠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三、信息报送制度。

园区河长制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梳理重要工作信息及相关群众投诉和社会舆情,向总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报送,提供决策参考;相关部门每周向河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


四、工作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

园区级河长负责组织对各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园区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其中包括以下5个方面:

1、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天津京滨工业园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河长制工作年度目标等文件所制定的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及重点督办的事项。

2、综合治理工作:包括河长制组织体系、年度计划、问题处置、信息报送、工作台帐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3、考核方式。采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核前,被考核对象应牵头组织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4、责任追究。河长制工作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5、 表彰激励。对在河长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部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年度考核排在前三名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相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督查制度。

全面、及时掌握园区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行河长制,确保园区河长制工作顺利进行。

1、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工作考核和激励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验收制度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河长制主要任务实施情况。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河道沿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主要任务实施情况;信息公开、宣传引导、经验交流等工作开展情况。

3、整改落实情况。园区河长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六、 工作验收制度。

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部署及完成情况,重点是“四个到位”,包括工作方案的出台、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与责任落实、相关制度与政策措施的制定、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制度的建立等。

1、验收在园区总河长的领导下,由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验收结果报园区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2、验收方式:采用工作汇报、现场检查、验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3、验收结果由河长制办公室按程序上报园区总河长审定后通报。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


七、巡河监管制度。

1、进一步提升园区两条景观河道治理

加强对园区涉及两条景观渠进行全面清淤和清理漂浮物工作,由城市管理部安排执法人员每天不定期巡查景观河道,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岗位责任制,做到权责清晰、责任到人,保证执法管理人员在配套制度的约束下履行职责。


3、严厉打击涉河道违法行为

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执法巡查检查工作,对园区水事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加大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力求把水事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有效维护河道安全环境。


天津京滨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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