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服务企业 > 通知公告
天津京滨工业园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2017-12-0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及《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水建管函〔2016〕449号),进一步加快推进“美丽武清”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的长效管理,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厅〔2017〕46号)要求,结合武清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及我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行河长制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深化河长制为新起点,立足区情水情,深入落实“美丽武清”建设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抓手,构建管理、治理、保护“三位一体”,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公众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开创我园区河长制工作新局面,为园区防洪除涝安全、维护河湖生态安全、实现园区水环境根本性好转、建设“京津卫星城,美丽新武清”提供水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把河湖生态保护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组织体系,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拓展河湖管理范围和管护任务,实行区域河湖管护全覆盖,变单一的河流水生态环境管护为河湖综合管护。立足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长制各项制度,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建立京滨工业园园区河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全区境内河湖管理保护全覆盖。建立党政主导、属地负责、分级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2.主要指标

到2017年底前,全部消除园区黑臭水体,园区内河道水域面积保有率基本保持稳定;园区内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园区内防洪除涝保障体系得到加强。


二、实施范围

园区内共有两条景观河道,包括晋元道景观渠,全长2236米;民旺道景观渠,全长1880 米。


三、组织体系

建立区域与水系(主要河流)相结合的园区河长组织体系,均设立总河长、河长。园区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设立河长制办公室。

(一)园区领导小组设置及职责

1.园区领导小组设置

园区领导小组组长由园区总经理夏振峰担任,副组长由园区副总王洪亮担任,园区领导小组成员由综合部、资本运营部、工程部、规划部、企管部、城市管理部、绿化部、安监站等部门的部长和副部长组成。

园区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负责推进园区河长制管理制度建设,部署园区河长制管理任务和目标,监督考核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统筹协调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园区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

(1)综合部负责将河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按照权限审核河长制工作涉及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

(2)工程部负责园区排水管网的清淤疏通。

(3)绿化部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沿晋元道和民旺道景观河道绿化和林木管护;负责带状公园开放式景观湖的水体保护。

(4)规划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推进重要河道综合整治规划和重点项目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河道治理和管理相关配套政策。严格把控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取水许可、排水许可、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门等有关水生态环境审批。

(5)企管部负责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工作、负责对园区无证无照经营企业综合治理工作,保护河道水生态环境。

(6)城市管理部负责组织开展防汛除涝、抗旱和景观河道漂浮物清理工作;协调、指导、监督河道周边环境整治、垃圾处置和收水井清理垃圾杂物等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河道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7)资本运营部负责落实园区河长制专项经费和河湖管理保护相关资金政策,并监督资金使用。

(8)安监站配合环保局完成对园区范围内沿河道工业企业与工业集聚区的环境和健康风险进行定期评估,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照环境保护部公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协助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二)河长设置及职责

1.河长设置

园区总河长由园区总经理夏振峰担任,河长由王洪亮副总担任。

2.河长主要职责

总河长是园区推行河长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对园区河道管理保护负总责,负责园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

河长是辖管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市级河长的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园区管河道“一河一策”方案,负责指导、协调防洪除涝工作,负责牵头推进辖管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湖生态修复、河湖周边综合执法等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和考核园区级河长、责任部门履行职责。

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辖管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园区级河长的工作部署,负责区域内河湖(坑塘)的巡查、保洁、监管和保护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园区级河长。

(三)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园区级河长制办公室受总河长、河长的直接领导,设在京滨行政中心二楼综合部。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夏振峰总经理担任,常务副主任由王洪亮副总担任,副主任由综合部、资本运营部、企管部、工程部、规划部、城市管理部、安监站、绿化部等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要加强河长制组织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

园区河长制办公室职责:在园区领导小组组长和总河长的领导下,承担本园区河长制实施的具体工作,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对园区级河长的考核。办公室各成员部门按园区河长制办公室总体安排,协同做好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园区水资源保护

加强园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根据园区内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了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口门台账,划定入河排污口设置的禁止和限制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入河排污口,重点抓好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论证工作。

(二)加强防洪除涝安全建设

1. 强化防汛抢险能力建设

2017年完成抢险专业队伍组建工作,建立健全队伍规章制度,开展技术培训、实战演练,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提高抢险救灾能力。汛前重新修订完善现行的防汛预案体系。在物资储备方面,从多个层面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与相关企业签订临时调用协议,确保社会号料落实到位;修订完善物资调运预案,掌握物资存放地点、联系方式,保证防、抢物资及时运到指定地点,一旦发生险情要第一时间组织实施抢险救灾。

2. 做好园区排涝工作

汛前制定完善排涝预案。清理整治排涝河道,强化应急排水手段,落实设施维修养护等措施。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狠抓工业污染源防治

(1)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对园区水污染进行集中治理,现有工业集聚区的污水处理设施符合环保要求的,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挂牌督办;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暂停审批和核准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严格工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审查,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同步规划和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2)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对园区水污染进行集中治理。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实现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排放达到受纳水域的功能区水质要求。

(3)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2017年底前,按国家要求完成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等行业的技术改造。

(4)推动污染企业退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指南,有序推进园区区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2.强化园区生活污水治理

落实排水许可制度,提高排水许可证办理率,做好排水户水质、水量监管工作,确保达标排放。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分级建立排水设施台账,明确排水出路;依据《城镇排水管理服务规范》(DB12/T 620-2016)完善分级巡视管理制度,建立投诉受理机制,重点加强对自建排水设施监管,杜绝违规排放和私接、乱接行为。

3.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

园区建设全部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园区城中村包括聂营村、大营村、陈各庄村等村街进行污水截流、收集。实施镇(街)及园区污水管网空白区管网建设工程。要加大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做到与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到2017年,园区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2020年底前完成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

加强对晋元道景观渠和民旺道景观渠生活垃圾的监管,确保河道水质不受污染。2017年底前建立长效机制,随发现随治理,保持河道干净整洁。

4.加强执法监管

(1)进一步提升园区两条景观河道治理

2017年对园区涉及两条景观渠进行全面清淤和清理漂浮物工作,城市管理部安排执法人员每天不定期巡查景观河道,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建立联合联动执法机制

进一步完善与镇综合执法队的联合联动执法机制,制定联动执法的管理办法,逐步强化与各相关执法机构联合执法协同互助,信息通报机制。

(3)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岗位责任制,做到权责清晰、责任到人,保证执法管理人员在配套制度的约束下履行职责。

(4)严厉打击涉河道违法行为

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执法巡查检查工作,对园区水事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加大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力求把水事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有效维护河道安全环境。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以园区河道水质达标为目标,落实八大任务为主要抓手,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园区级河长负责组织对各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园区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以河长制办公室为平台,建立各成员部门参加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协调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综合考核、联合执法等方式,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共同推进河道管理保护工作。

(三)信息报送机制

园区河长制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梳理重要工作信息及相关群众投诉和社会舆情,向总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报送,提供决策参考;相关部门每周向河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

(四)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建立园区河道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晋元道景观渠和民旺道景观渠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要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保护河道健康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落实河道分级名录和河长名录,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效果清单,确保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二)提升管理能力。落实河道管护执法的责任单位、人员及设备。加快培育环境治理、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全面提升河长制信息化管理能力,升级完善现有的水环境监管平台,实施“互联网+河长制”,并辅以各类应用程序(APP)、微信平台的应用,将河长履职、公众监督、部门监管有机融合,确保责任落实。

(三)落实资金保障。园区级资本运营部要加大河道管理保护的投入力度,积极落实河长制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园区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项目,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道管理保护。

(四)做好宣传引导。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河湖管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1

2017年天津京滨工业园区总河长名单

 

 

园区总河长

园区河长

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


   园区总经理夏振峰


园区副总经理王洪亮


     综合部、规划建设部、

     绿化部、资本运营部、

     工程部、企管部、

     城市管理部 



附件2

2017年天津京滨工业园区实行河长制管理河道、河长名录

 

序号

河道名称

河湖种类

起止断面

长度(m)

总河长

河长

1

晋元道渠

支渠

城王公路至陈各庄东

2236

总经理:

夏振峰

副总经理:

王洪亮

2

民旺道渠

支渠

城王公路至丁辛庄东

1880

总经理:

夏振峰

副总经理:

王洪亮



jQuery右侧可隐藏在线QQ客服
在线客服

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