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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政策解读 2016-06-07

一、什么是引进人才“绿卡”?

引进人才“绿卡”是符合发放条件的各类人才来津工作办理相关手续的凭证,持有“绿卡”的人才在办理引进手续和在津生活等方面享受“绿卡”规定的服务项目。“绿卡”分为“A卡”和“B卡”,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二、实施人才“绿卡”的目的是什么?

为创新人才引进工作机制,减少工作流程和审核要件,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引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在全市实施引进人才“绿卡”制度。

三、申领人才绿卡“A卡”的范围?

除了人才“绿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6类高层次紧缺人才外,其他领域我市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也可参照申领。

四、申领人才绿卡“A卡”需具备什么条件,需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政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可申领“A卡”: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证明材料:诺贝尔奖获奖证书;院士证书

(二)国家和省级“千人计划”人选、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及列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的人选;

证明材料:入选通知书或批准文件

(三)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突出贡献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国家级或省部级称号的专家;

证明材料:相关证书

(四)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的(科学技术奖、社科奖、专利奖、新闻出版奖、文化艺术奖等)专家;

证明材料:相关获奖证书

(五)担任过国家和省部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单项主持人)、工程项目、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的专家;

证明材料:项目计划书;科技部门对实验室负责人的任命书

(六)奥运会、亚运会、世锦赛等重大比赛中的冠军及其主教练、“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证明材料:相关获奖证书

(七)来津前在世界五百强企业、国内五百强企业担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的人员;来津后在我市百强企业担任中及以上职务或在我市“千企万人”企业担任副总及以上职务的人员;

证明材料: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职务证明

(八)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

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九)申请积分落户已取得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证明书的高级技师;

证明材料: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证明书;高级技师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来津创办科技型企业或来津投资设立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到位率80%)的海内外投资(合伙)人;

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

创办科技型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证书;

投资(合伙)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资报告或财务报表

(十一)用人单位聘请的高层次外国专家;

证明材料:外国专家证(加盖“高端外国专家”章)

(十二)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证明材料: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人才绿卡“A卡”的具体流程?

1、“A卡”由符合申领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申报。

2、用人单位或本人登陆“天天问津”网站(www.ttwj.gov.cn),选择进入人才“绿卡”窗口,在线填报并提交《引进人才“绿卡”基本情况登记表》(样表分2类:中国籍和外籍。以下简称登记表),由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进行网上预审。

3、服务中心在收到提交的登记表后24小时内进行预审并反馈,通过预审的,用人单位或人才本人到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一寸免冠照片,照片为白色背景、20KB以下(人才本人办理的,也可到现场拍照),书面材料均为原件,包括:登记表(盖章)、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符合高层次人才相应条款的证明材料。需要办理关系接转、落户等相关服务事项的,还需根据《引进人才“绿卡”A卡使用手册》内容,按使用手册明确的要件(原件)准备齐全后提交中心。

4、材料一致的,服务中心将要件信息存入人才“绿卡”信息管理系统,并将人才基本信息采录到人才绿卡“A卡”,当场制卡,由用人单位发放到申请人。

六、“A卡”持卡人可办理哪些服务事项?

可办理以下15项服务事项:外省市调入人员关系接转、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工作派遣、本人及家属落户、居住登记(居住证)、社保卡、人才公寓、子女入学、医疗保健证、出入境证件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摇号或竞价、留学人员国(境)外学习及工作年限认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周转房申请、高层次人才科研及教学用品进境免税核准证明、天津市引才专项资金申请、进境携运物品(高层次人才以携运方式进境科研及教学用品的验放、回国定居或者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进境自用物品审批)。

七、申领人才绿卡“B卡”的范围?

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非本市户籍来津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

八、申报人才绿卡“B卡”的具体流程?

(一)符合申领“B卡”条件的外省市以调动方式来津工作、毕业超过2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个人创业或留学回国人员,到服务中心申领。

1、人才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申报。

2、用人单位或本人登陆“天天问津”网站(www.ttwj.gov.cn),进入人才“绿卡”窗口,在线填报并提交《引进人才“绿卡”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由服务中心进行网上预审。

3、服务中心在收到提交的登记表后24小时内进行预审并反馈,通过预审的,用人单位或人才本人到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均为原件,包括:登记表(盖章)、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需要办理关系接转、落户等相关服务事项的,还需根据《引进人才“绿卡”B卡使用手册》内容,按使用手册明确的要件(原件)准备齐全后提交中心。

4、材料一致的,服务中心将要件信息存入人才“绿卡”信息管理系统,并将人才基本信息采录到人才绿卡“B卡”,当场制卡,由用人单位发放到申请人。

(二)应届毕业或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派遣的同时一并申领“B卡”。

九、“B卡”持卡人可办理哪些服务事项?

可办理以下7项服务事项:外省市调入人员关系接转、本人及家属落户、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工作派遣、大学生创业培训、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房租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十、持卡人其他服务事项如何办理?

持卡人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服务事项时,各职能部门通过刷卡登陆人才“绿卡”信息管理系统,读取持卡人基本信息和要件信息,按使用手册明确的流程、要件、时限办理。

服务中心设立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服务窗口,现场办理持卡人关系接转、落户手续、医疗保健证等事项。并设立高层次人才集体户,具备条件的持卡人可选择落户集体户。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建立的人才公寓,可以作为“A卡”持卡人及家属落户地。

十一、人才“绿卡”的工作机制是什么?

市人才办建立人才“绿卡”工作协调机制,牵头组织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和天津海关等相关部门成立人才“绿卡”工作协调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问题。

十二、人才“绿卡”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天天问津”网站网址:www.ttwj.gov.cn

(一)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地址: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咨询电话:022-28013519(国内人才引进) 022-24239560(国外人才引进)

(二)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0号 咨询电话:022-23018723  23018725

十三、对各区县、系统及有关部门的服务要求

各区县、系统、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收到人才“绿卡”申请后,应本着便捷高效的原则,为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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